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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省财政厅批复日期:2015年2月27日 公开日期:2015年3月7日


第一部分 省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负责全省信访法制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各级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对全省信访工作进行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对不认真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领导提出追究责任建议。

  3.负责办理人民群众写给省委、省政府及省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件。

  4.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到省委、省政府、省领导住地的来访;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来访案件。

  5.负责省长信访电话的日常受理、处理、查办工作;对省长信访电话工作网络进行管理;对各地、各单位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省长电子信箱的日常受理邮件、处理、查办工作;对全省行政首长电子信箱网络进行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

  7.负责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提供我省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反映的社情民意、重要信访信息。

  8.代表省委、省政府征集我省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案件处理和直接查办;负责向有关地区或部门交办信访案件,并负责督办检查和审查处理结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的信访问题;负责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值班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组织实施和决定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

  10.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到省委、省政府、省领导住地非正常访的协调处置工作。

  11.负责培训全省专兼职信访干部。

  12.负责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信访学会日常工作。

  13.负责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省信访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处(室)有: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来信受理处、省长电话处、省长电子信箱工作处、人民建议征集处、复查复核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处挂牌)、综合调研处、宣教处、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直属事业单位是: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省信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表一)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表五)


第三部分 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5年,省信访局收支总预算4551.2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331.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收入项目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551.22万元,比2014年增加2331.54万元。支出总预算4551.22万元,比2014年增加233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3658.92万元,比2014年增加2145.95万元,主要是增加信访积案化解专项经费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415.78元,比2014年增加112.58万元;医疗卫生预算157.88万元,比2014年增加1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8.64万元,比2014年增加61.34万元。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2015年,省信访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1.2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331.54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

  2015年,省信访局一般公共服务预算3658.92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2145.95万元。

  1.行政运行2015年预算数958.9万元,比2014年减少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5年预算数206.02万元,比2014年增加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雇员人数,经费相应增加。

  3.信访事务2015年预算数2472.3万元,比2014年增加2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两个新项目,信访积案化解专项经费和省信访信息化系统运行经费,总计2000多万元。

  4.事业运行2015年预算数21.7万元,比2014年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4名新录用人员纳入部门预算,增加的经费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2015年,省信访局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415.78元,全部是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比2014年增加112.5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离退休费增加。

  (三)医疗卫生

  2015年,省信访局医疗卫生预算157.88万元,比2014年增加11.67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2015年预算数112.08万元,比2014年增加6.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事业单位医疗2015年预算数1.45,比2014年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纳入预算。

  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5年预算数44.35万元,比2014年增加3.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

  2015年,省信访局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8.64万元,比2014年增加61.34万元。

  1.住房公积金2015年预算数89.9万元,比2014年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提租补贴2015年预算数139.68万元,比2014年增加16.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3.购房补贴2015年预算数89.06万元,比2014年增加41.0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99.79万元,津贴补贴406.4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7.6万元,公务员奖励1.0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13.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35万元,工伤保险0.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2万元。

  (二)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22.7万元,手续费0.23万元,办公水费2万元,办公电费17.97万元,邮寄费1.47万元,电话通讯费12.9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7.52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67.77万元,一般维修费3.6万元,培训费9.95万元,工会经费13.26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4万元,预留机动经费6.06万元,空编奖励费9.37万元。

  (三)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特需费0.6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1.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48万元。

  (四)职工住宅取暖费支出51.23万元。

  (五)职工体检费支出14万元。

  (六)项目经费

   会议费9万元,省长信访电话办业务费20万元,接待上访经费10万元,业务费95.2万元,电子政务网运行费3.6万元,信访工作经费75万元,省信访信息化系统运行经费83万元,免费信访邮政经费10万元,驻京信访工作经费194万元,省信访局培训费20万元,省信访积案化解专项经费2000万元,来访接待中心经费73.72万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内网光纤租赁费6.58万元,聘用政府雇员经费78.22万元。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省信访局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报表为空表。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省信访局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报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信访事务:指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电子邮件等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