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
普法宣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总则)
更新时间:2024-03-25 11:14:08
编辑:宣教处
浏览:966
来源:原创
1.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5.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一篇:【谁执法谁普法】省信访局扎实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
点击排行
- 111-28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学校对小学生在学校遭受的人身损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211-24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小区高空抛物伤人,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311-23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物业公司能否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411-28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诉讼离婚时,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归谁抚养的原则是什么?
- 511-21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机关或学校组织的哪些活动可以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 611-25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出借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711-22普法宣传之《民法典》每日一问|好意人免费搭乘同乘人,出现交通事故也需要赔偿吗?
- 802-24普法宣传之《民法典》之以案普法 ▏老人跳广场舞猝死,家属向组织者索赔60万,法院判了!
- 908-28【谁执法谁普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 1008-28【谁执法谁普法】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信访局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58号 黑ICP备10001945号-1黑龙江省信访局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信访局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68号
注:群众向省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尽量采取书面形式。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信访局来信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