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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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一周年“五进”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效能“最大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黑龙江省信访局从4月24日至4月28日分别在肇东市肇东镇展望村、宏大安保公司、烟厂社区、哈尔滨电机厂、东北林业大学开展了为期五天的《条例》施行一周年系列宣传“五进”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制作校园板报、播放《条例》宣传片、发放宣传品、现场剪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依法信访的相关知识,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厂,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条例》,引导群众在信访中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进行维权。

黑龙江省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一周年“五进”活动

黑龙江省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一周年“五进”活动

黑龙江省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施行一周年“五进”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信访咨询400多人次。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农户村民、企业员工、师生、社区百姓讲解《条例》,并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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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群众向省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尽量采取书面形式。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信访局来信处收”